陈小平副教授,女,汉族,湖南洞口人,九三学社社员,法律硕士。1996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专业。主要从事思想道德与法律方面的教学,先后主讲了《宪法学》、《经济法》、《民事诉讼法》、《刑事诉讼法》、《公司法》、《保险法》、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、《概论》等课程。主持院长基金科研课题1项,参加省级科研课题2项,参加衡阳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,参与院长基金科研课题2项,主编普通高校两课规划教材1部,发表科研和教学论文14篇。